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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就这么走了?

    不知什么时候,蒋纤纤被一阵钢琴声惊醒了。  

    缓缓地睁开眼睛,感觉身体光溜溜的,身边空荡荡的,但昨晚的疯狂却在顷刻间全上心头。  

    回忆里全是彭向明帅气俊朗的笑脸、体贴温柔的耳语、狂风骤雨般的亲吻和抚摸、霸道且不知疲倦的索取和进击……  

    从此,我就是你囚禁的那只鸟,我也愿意成为被你囚禁的鸟……  

    她的脸蓦然红了,昨晚的那只「鸟」未免也太大了,大到足以撕碎她卑微的城堡,撕碎她全部的矜持与骄傲,让她从未想象过,男女之间竟然可以如此的神魂颠倒……  

    都说爱情这东西,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痴于肉体,想想说的一点都不假。  

    跟彭向明比起来,何群玉简直一无是处,白被他玩弄了一年多,最后还是竹篮打水收场,唯一的功劳怕就是把自己推荐给明哥了。可是明哥……不会介意自己跟何群玉的这段经历吧?  

    应该不会吧……我这么漂亮、懂事、乖巧,又不会跟他女朋友争宠,只要不赶我走,只要心里给我留一块小小的位置就好……  

    她太累、太困,也太疲乏了,近乎不受控制地,就在那渺远的钢琴声中,又闭上了眼睛。  

    当她再次醒来时,钢琴声已经停了。  

    窗帘很厚,但依然有光线顽强地透进来。  

    深深地呼吸几口,她很快就彻底精神起来,掀开被子下了床,刚迈腿却冷不丁踉跄了一下,腿到现在还有些麻呢,揉了好一阵子才感觉舒服点。  

    然后,她就看到了自己那被丢弃一地的衣服。  

    弯腰一一捡起来。  

    其它都还是好好的,只有昨天中午刚买的那件收腰的白色小衬衫,扣子已经被他给扯得不知道崩到哪里去了。  

    可怜它还连一次洗衣机都没进过。  

    一千三百多呢!  

    把它铺在床上比量了一下,破倒是没破,实在找不到原来扣子的话,另配一副也还能将就穿。  

    她就这么一丝不挂的走进主卧配套的洗手间,随便洗漱了一下,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打折哈欠出来,捡着能穿的先穿上。  

    四下里看一看,她很快就留意到主卧里有个步入式衣帽间,于是光着脚走过去,打开灯。  

    大部分衣柜都是空的,只挂了一排十几件的T恤、衬衫、外套、裤子之类。  

    全是男装。  

    所以这里是没有女主人的。  

    她心里想起来彭向明昨天晚上拒绝自己的话,他说他是有女朋友的,但他女朋友似乎又没有住这里,那么很可能就是电影学院里的同学,平时住在宿舍里。  

    或者说他女朋友不止一个,你争我抢的,谁也无法占据这里女主的位置。  

    现在学校都放暑假了,女孩子估计都已经回家了,电影学院的学生也有可能正在某个剧组里拍电影或者电视剧,无论如何都暂时是回不来的。  

    心念电转,她走过去,随便拣了一件白色的T恤,套上,往下一看,差十公分就要垂到膝盖了,差点把百褶裙都全部盖住,倒是遮的严严实实。  

    但她想了想,还是又扯下一件大裤衩来,把百褶裙脱了,换上他的大裤衩,对着穿衣镜看了看,左右转身,很满意。  

    头发已经乱得不能看,T恤宽大,穿到自己身上,就更显得宽大,让锁骨毫无遮掩地露出来,也让脖领处被他嘬红的一块朱砂样的红色血痕露出来。  

    像这样的吻痕她身上还有三四处,小女生管这个叫「种草莓」,她觉得叫「爱痕」更合适,爱爱的痕迹!  

    很好,这样很好。  

    她深吸一口气,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创作室那边传来凌乱破碎的吉他声,几乎不成旋律,但彭向明和祝梅却都正坐在客厅里,似乎是在讨论事情。  

    听见动静,两个人都抬头看过来,彭向明看见她穿了自己的衣服,不由得笑了笑,说:「起来啦?」  

    「嗯。」  

    她点点头,带着点腻腻的鼻音,有些可爱,又似乎带着些风狂雨骤后的娇怯。  

    惹人怜爱。  

    她以为彭向明会起身过来抱抱自己,但他却并没有,只是说:「我早上出去买了早餐,你的那一份放在厨房呢,看看凉了没,凉了就自己热热。」  

    她并没有流露出丝毫的不满,乖巧地点了点头,答应一声,转身走开。  

    自始至终,她的目光始终都落在彭向明脸上,尽管眼角的余光注意到,彭向明的那个经纪人祝梅睁大了眼睛,一副吃惊的样子,她也只装做没有看到。  

    等她进了厨房,祝梅往椅背上一靠,双手环抱起来,撇撇嘴,心里有一丝不爽:切!这是宣示主权来着,可哪里轮的到你,不就是被老板睡了一次吗?有啥好得意的,这里来的哪个女人没被他睡过三五回的?  

    彭向明只能咳嗽两声来缓解尴尬,女人多了还真是个麻烦,别指望她们能和睦相处,就连一直标榜独身主义者的梅姐都不例外……  

    祝梅突然想起什么,抬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低声问:「你给了她什么?」  

    彭向明笑笑,回答:「就昨天给了一首歌。」  

    祝梅揉了揉额头,挑了挑眉,无声唇语:「插曲?」  

    彭向明点了点头。  

    祝梅点点头,倒是松了一口气,心想事情还不算太糟,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规定了,由大旗唱片代理发行的彭向明音乐工作室的八首歌中,必须有三首歌使用大旗的歌手来唱,包括《大宋风云之平娘传》的那首插曲,所以这里面依然存在着谈判的空间。  

    谁让彭向明忽然就一曲大红了呢!  

    那当然就多少还能再谈一谈,再争取来一些利益。  

    不过……其实也无所谓啦!  

    一来在合同的限制下,争取利益的空间本就不大,太过计较的话也多少会有伤和睦;二来嘛……看彭向明今天早上神清气爽的样子,说明人家陪的还不错,没功劳也有苦劳嘛!  

    说到底自己只是个经纪人,又不是彭向明的女朋友,这事儿也根本轮不到她来吃醋。  

    最终她还是忍不住小声抱怨:「虽然吧,我没有限制你的意思,但你要知道,现在你的歌真的很值钱,比……」她勾了勾中指,「那个值钱!」  

    彭向明暴汗,梅姐你……就连这么流氓的手势你丫都会?  

    祝梅看了看厨房的方向,又继续说:「我以前就警告过你,要不了多久,想扒你裤子的女孩,能从工作室门口一直排到大旗唱片去!你可千万别……」  

    彭向明摆摆手,没让她把后面的话说出来:「我知道了。」  

    上一次祝梅说的是:别动不动扒女孩的裤子,也别轻易让人把你的裤子扒下来。  

    意思其实也差不多。  

    咳……咳……  

    「咱接着刚才的话题说吧!」他想赶紧把这段跳过去。  

    虽然道理他都懂,可有时候他就是管不住自己,也管不住下面的老二。  

    祝梅叹了口气,用正常偏小一点的声音说:「那就……哦,对,所以我还是建议,这件事稍微缓几天,我再去跟他们谈。《追梦人》现在是日销第一、新歌第一,加月榜第一,昨天晚上那么多公众号,那么多微博号都在推,我今天还没去大旗,但我猜测,销量肯定已经大爆了!」  

    「咱现在去跟他们谈授权,只是因为那位徐导演偶尔发现并喜欢了这首歌,可过几天再谈,可能就变成他想法设法蹭咱的热度了!这首歌越火,就会越值钱,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你说要我就答应卖给你,这是已经交情了,但是卖多少钱,这就是生意了,对不对?」  

    彭向明想了想,点点头,「行,你全权处理吧。」  

    但很快他又说:「那你也别故意拖,至少是别让人家看出来,否则的话,就多多少少有些不仁义了。那两口子人不错,徐哥还是我正经八百的师兄。」  

    祝梅笑了:「你放心,我有分寸,而且我最近也的确是很忙!晚个一天两天的去谈,绝对不会让对方感觉咱们在故意抬价!」  

    彭向明闻言点了点头,算是最终同意了她的方案。  

    聊完了徐精卫要买《追梦人》使用权的事,接下来就是要卖给周宇杰工作室的那首《囚鸟》。  

    实话说,摊上这么个主祝梅也挺头疼的。  

    彭向明写歌的能力没什么可说的,但在送出去之前,能不能先尊重一下经纪人这个职业?  

    以前不出名,没成就,送歌出去拉关系处人脉,那很正常,但现在已经不比过去了,《追梦人》大火已经证明了彭向明的价值,再这么半卖半送就不合适了。  

    友情价这玩意也应该跟着市场走的,从另一方面来说,你愿意帮他写就已经表现出足够的「友情」了,哪个创作人没有一堆堆的歌手朋友?  

    当然,彭向明已经答应了的事情,哪怕是酒后,也肯定是不能反悔的,不然可就得罪人了,所以这个合同祝梅一定要去谈,而且也肯定会很顺利,周宇杰可不是个小气的人。  

    然后还有工作室的运营。  

    工作室目前的财务还算比较简单,账目很少,收支也都很清晰,当初委托给财务公司托管,暂时还没问题。但有些事情,却必须要提上议事日程了。  

    比如说法律问题。  

    《追梦人》忽然就红了,那可想而知,接下来乱七八糟的破事儿,肯定会接踵而来——什么侵权啦,什么抄袭啦,什么商业性质的演出进行翻唱不给钱啦,什么大型商场没有购买使用权就循环播放啦!  

    这种官司或者纠纷虽说只要抓到证据,一告就赢,但总要有个人专门处理吧?  

    还有,你不光得盯着那些占你便宜不给钱的,还得留神提防那些算计着坑你或者蹭你热度的,比方说假新闻造谣、诽谤你抄袭、合同陷阱、骗投资、拖着版权分成不给钱……你怎么办?  

    所以,工作室有必要选一家在商业纠纷和版权纠纷方面有一定经验和威慑力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  

    还有就是,祝梅觉得,工作室有必要买辆商务接待用的车了。当然,还要再请一个既能做司机,又能在某些时候兼职保镖的人。  

    这个倒是不急,眼下有需要的话,也可以跟大旗唱片先借一辆车用着,但是司机却一定要用自己的人。  

    这些还都是小事,属于那种虽然必须办,却也不急在这两三天的。  

    眼睛看着那个叫蒋纤纤的女孩,穿着一身宽大的男式衣服,走进了洗手间,随后就有哗哗的水声和洗脸的动静传出来,祝梅终于认真地问:「最近两天,何总一直都没给你打电话吧?」  

    彭向明愣了一下,点点头,「还真是没有。」这个多少有点奇怪。  

    「也没恭喜你一句?」  

    彭向明摇摇头:「没有。」  

    这的确有点奇怪,就连很少主动联系他的周舜卿,昨晚也忽然又发过来一条:恭喜彭老师的《追梦人》大卖!  

    可以说,只要对音乐圈的动向稍微敏感的人,都已经注意到了《追梦人》的忽然崛起,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很乐意送一份祝贺,或者是电话和微信,或者仅仅在微博上艾特他一下。  

    但偏偏,就是何群玉,这位大旗唱片的执行总裁,也就是《追梦人》的发行方,居然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任何的表示。  

    这当然不正常。  

    祝梅说:「我猜,何总在等着咱先给他打电话。」  

    彭向明听了这句话依然是没寻思明白,下意识追问:「为什么?」  

    祝梅笑笑说:「八成何总恐怕已经在考虑您的首张专辑的事儿了!」  

    彭向明这下就明白了。  

    是了,这不光是面子问题,更是个利益问题。  

    《追梦人》的发行约在大旗唱片手里攥着呢,所以只要彭向明的新专辑选了这首歌,就只能选择大旗唱片。  

    这就涉及到分成的问题了。  

    「没错!」祝梅击掌道,「他们要拿一拿架子!」  

    说到这里,她笑笑,「也算不上是故意压咱们,何总心里肯定特别看好你的新专辑,将来如果大卖,卖个几百万张,销量就是上亿。」  

    「里面哪怕差一个点的分成,就是上百万甚至几百万的利益。所以何总就纠结了,他要是主动给你打这个电话……」  

    「那就等于是他开口求着跟我合作了!」彭向明笑着接口,「何总是个很注重谈判气势的人,这在他看来,谁主动开口气势上就弱了,价格自然就会有所让步。」  

    祝梅也跟着笑起来:「说白了,他现在肯定特别纠结,因为他知道自己手上有牌,但这个牌面,又不是很稳当!万一咱们真不按套路出牌,新专辑就不用《追梦人》,那他也只能干瞪眼。」  

    彭向明不由得笑起来,在此之前,他根本没有往这方面寻思过,但这会儿跟祝梅一聊,就不得不承认,很可能这帮整天玩商业的人,心眼就是那么多,心思就有那么细。  

    毕竟这一举一动里,都有包含着利益。  

    略想片刻,彭向明主动说:「所以,他要的就是我的一个态度!如果我现在去大旗唱片,主动去找他聊聊,都不用提专辑的事儿……」  

    祝梅当即接上:「那他肯定高兴坏了!我敢保证,他肯定会拿出他能给的最高礼仪,来接待您!」  

    彭向明一拍手:「那就这么办了。」  

    就在这个时候,创作室那边的门忽然打开,吴冰抱着吉他走出来,而偏偏近乎与此同时,洗手间的门也打开了,蒋纤纤一脸清爽地走出来。  

    四目相对,吴冰一下子怔住了。  

    「嗨,红玉你好。」蒋纤纤主动打招呼,笑容清甜。  

    吴冰又愣了一下,扭头看看客厅里的彭向明,再看看蒋纤纤,尤其是目光落在她穿的那一身衣服上,好半天,才说:「你……你好!」  

    她还依然有点懵。  

    因为她清楚地记得,昨天下午这个女孩来的时候,跟彭向明好像还比较陌生呢,但现在,看到面前的这一幕,她隐约忽然就明白了,两个人之间昨晚肯定发生了什么,还有为什么早上自己来了之后,彭向明不让自己去卧室给他叠被子。  

    蒋纤纤转头进了厨房,不一会儿,就端了早餐出来,在餐桌上坐下,还招呼吴冰,显得落落大方,「你要不要吃一点,明哥买了那么多,我自己根本吃不掉的。」  

    「呃……」吴冰一直怔怔地站在那里,这时候又被她把魂儿叫回来,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是在对谁说,「我……不用了,我吃过了。我去弹吉他……」  

    然后转身逃一般躲进创作室去了。  

    进屋后,吴冰无力地地靠在门上,吉他也轻轻靠墙放到了一边,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要是没有老妈那个电话,昨晚陪大叔的……应该是我吧?  

    她倒是没怎么恨蒋纤纤,即便没有她,还有柳米,还有齐元,还有周舜卿……大叔他就是个花心大萝卜!  

    认真算起来,她其实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早就应该有这个心理准备了,这条路可是她自己选的,就算是哭着,她也要把路走完。  

    所以……擦干眼泪,练琴!  

    可心里还是好委屈!  

    ……  

    蒋纤纤泰然自若地吃了三个蒸饺、一个小笼包,又喝了小半碗小米粥,然后就忍住食物的诱惑,起身收拾餐桌。  

    她倒也麻利,看起来像是平常也做家务的样子,很快就简单收拾出来,连碗筷都刷了,这才从厨房出来,径直走过来。  

    祝梅的话慢慢就停下了,于是彭向明也注意到她,抬头看。  

    她依然好像是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祝梅一样,对彭向明嫣然一笑,说:「我去收拾下东西。」然后转身往卧室走。  

    彭向明也站起来,跟着她进了卧室。  

    这有点……不大对呀!  

    怎么感觉蒋纤纤从醒来到现在,一直都表现的好像特别的……淡然?  

    今天早上彭向明还认真地考虑善后的事情呢,这样的一夜,肯定不会就这么白白过去,后续的安抚是必须要有的。  

    但没想到,姑娘昨晚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认真的,这下可麻烦了。  

    彭向明虽然知道自己很渣,但他知道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做不到对一个真正爱上自己的人置之不理。  

    明明昨天她来的时候,彼此的目的还很明确,双方也都默契地各取所需,没想只是带她参加了一场饭局的工夫,一切事情就全都变了。  

    酒精麻木了他的判断,否则在回来的时候,他就该看出姑娘不对劲了……好吧,那时候看出来也已经晚了,姑娘整个人已经陷进去了,一切只能怪昨天那个逼,真是他妈的装大了!  

    女人越是跟你谈感情,越是什么要求都不提,你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大。  

    本来一首歌就能解决的问题,现在变成挂斗了,可问题是正常一个火车头,卯足了马力又能拖几节车厢?  

    不过还好自己是个挂逼,估计再拖上十几二十节车厢,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话说回来,带上蒋纤纤其实也不亏,撇开颜值身材先不谈,就嗓音唱功这些硬实力,她的确也称得上业内一流水准,就算比起周舜卿这种天选之女也不差多少。  

    两人的风格完全不同,周舜卿的优势在于她的「稳」,她唱歌高亢、圆润、大气,能把任何一首歌唱出主旋律的味道;而蒋纤纤的迷人却在于她的「不稳」,那一丢丢的小颤音,酥软、绵润,能够恰到好处地在你最痒的地方挠上一爪子。  

    打个比方,如果请十位音乐教授来听两人唱歌,那么至少九位会沉醉于周舜卿的余音缭绕,但如果听歌的换成一些九零后或者零零后,那么百分之百的听者会为蒋纤纤疯狂。  

    一句话,周舜卿更适合登上春晚的大舞台,而蒋纤纤则能轻易地让更多的人掏出兜里的钞票。  

    现在的问题在于,目前蒋纤纤跟大旗唱片还有好几年合约,真要是把她以后的歌都包了,恐怕何群玉那老狐狸睡觉都会笑醒。  

    所以彭向明首先要考虑的还是尽快解决她的合同问题,但这个又是急不得的,尽管姑娘昨天说宁可不唱歌了也要跟着他,但彭向明哪会真让她跟公司闹僵?  

    即便是何群玉,也是会给他面子的,只不过眼下情况双方的实力并不均等,莽然过去提要求肯定是要吃亏的。  

    那就只能等个合适的机会了,工作室跟大旗唱片是有协议的,有几首歌必须限定由大旗的歌手来唱,所以他多给蒋纤纤两首歌完全合情合理,大旗唱片不但无法拒绝,还得全力去配合,这样算起来倒也能给彭向明省下不少费用。  

    ……  

    蒋纤纤找了个袋子,利索地把她的小衬衫、裙子,都塞进去,然后叠被子,又爬上床去,在枕头上、枕头边找了一阵子,扯出十几根长头发来,手指一挽,居然也塞进了那个购物袋里,这才摆平了枕巾,下床来。  

    她晃晃袋子,走近了,缓缓地正面抱住彭向明。  

    彭向明也抬手,摸摸她的脸。  

    老实讲,这姑娘皮肤真好,早上起来清水洗把脸,就嫩嫩白白的,一摸还滑溜溜的,而且这会子眼角眉梢还带了些薄薄春意,眸光潋滟如水。  

    然而,仅仅片刻之后,她忽然松开,踮起脚尖轻轻地在彭向明脸上亲了一下,有些娇羞,说:「那我走了啊!」  

    「呃……」彭向明愣住。  

    这是什么意思?  

    这就算是结束了?咱们……不需要聊聊的吗?  

    然而女孩居然就真的是嫣然一笑,拎着购物袋,从他身边走过去,他转身,甚至还下意识地追出去两步,却见她头也不回,径直走向门口,推开门,出去了。  

    彭向明彻底愣在当地,过了好一阵子,他才回头,一边向祝梅走过去,一边连续两次忍不住扭头看向门口,等坐下,他说不出的惊诧,「她就……这么走了?」  

    祝梅问:「那……不然呢?」  

    彭向明说:「我还以为她会……」  

    祝梅又问:「会什么?」  

    彭向明回过神来,最终失笑,摆了摆手,「没什么!你……接着说!」  

    走就走罢,又不是不回来了。  

    而此刻,两人不知道的是,当电梯在一楼停下,蒋纤纤却仍在里面呆呆地站了很久,眼看电梯一再的关门,她这才迈步走了出来,却又在电梯间里站住了。  

    「真就这样走了啊,可是……这样选择真的对吗?」她在心里问自己,不觉又想起了上次何群玉对她说过的——你记住我这句话,只有不争,才是最大的争!  

    这话不难理解,何况又是蒋纤纤这种玲珑剔透的人,她清楚如果正常发展下去,自己作为后来者根本比不过彭向明的女朋友。  

    不要以为聪明漂亮乖巧可人就可以让男人死心塌地,何群玉对自己还不是说扔就扔?  

    但是她也不知道这招欲擒故纵对彭向明是否管用,可她愿意选择赌一把,把自己能押的全部都押上,就赌彭向明不是那种「拔屌无情」的人,其实她知道,刚才自己若是肯开口提条件,彭向明肯定会忙不迭地答应。  

    所以就偏不如你所愿,就是要让你有那么一丢丢的愧疚!  

    话说回来,昨天晚上他弹琴唱歌的样子,真的是好帅呀……  

    这辈子到现在,第一次她忽然觉得一个男人可以那么帅、那么迷人、那么有魅力,真的是控制不住的,一下子就爱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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